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证券代码:002926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48839 债券简称:24 华股 0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 华股 03
债券代码:148839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4 日
付息日:2025 年 8 月 5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债券”)2025 年 8 月 5 日支付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期间的利
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司债券(第三期)。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
级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 1 年(2024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2.02%。每 10 张“24 华股 03”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20.2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
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6.1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2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华股 03”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
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人:彭昊
电话:028-8523901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联系人:李俊成
电话:010-576310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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